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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障专题论坛举行

发布时间:2025-02-25 来源:秘书处 浏览:266次

养老保障专题论坛现场

  2025年2月23日,第十一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之养老保障专题论坛在北京国二招宾馆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吉林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的21位专家学者作了发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副会长、辽宁大学教授边恕和养老金分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郑伟先后主持了上午的会议。

边恕、郑伟主持上午会议

发言人(左至右:钟仁耀、米红、胡秋明、路锦非、张翔、杨俊)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钟仁耀作了题为“‘十五五’期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路和举措”的报告。他指出,当前我国面临老龄政策系统性不足、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医养融合程度不高、失智失能服务供给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和挑战。针对这些问题,他表示要强化政策制度建设,完善老龄事业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不断完善补充保障制度,促进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此外,还要加强服务机制建设,深化医养融合,提升安宁疗护服务,完善志愿服务,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老年人社会融入,建设认知障碍友好社区。

  浙江大学教授米红作了题为“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的影响研究”的报告。他指出,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通过构建双性别人口预测模型和五套模型生命表系统,研究发现渐进式延迟退休的政策效果呈现阶段性特征:在政策实施之初的快速调整期,财政压力得到显著缓解;在稳定发展期,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但增速放缓;在政策后期,财政补贴节省的边际效应逐渐递减。他认为,未来应持续推进制度优化,建立弹性退休过渡机制,构建职业支持体系,加强中青年职工的发展保障,引入灵活且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机制,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胡秋明作了题为“积极夯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基础”的报告。他指出,可持续的养老金制度应具备覆盖全民、公平统一、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动态平衡等基本属性。当前,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面临参保扩面增速放缓、基金征缴难度较大、待遇领取人员数量增加较快、待遇给付压力增大等挑战。他认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以全面建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为总体目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和保证可持续性为总体原则,接下来应明晰层次结构及其功能定位,以参量改革助推结构改革,优化筹资和待遇确定机制,适应生产方式转变,调整劳动关系认定规程,平衡劳资利益,积极促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持续参保缴费。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路锦非作了题为“中国养老金指数报告”的报告。她指出,在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下,需要从宏观和全面的角度对中国养老金体系进行评估。中国养老金指数(PIC)从充足性、可持续性、均衡性和完备性四个维度,对全国31个省份的养老金保障体系进行了评估。研究发现,中国养老金体系整体运行处于良性区间,超半数省份得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充足性指标表现较好,可持续性指标表现尚可,但均衡性和完备性指标表现较差。具体而言,职工养老金水平达到当地平均消费水平的142%,而居民养老金仅为14.8%,待遇差距显著。与此同时,基本养老保险的遵缴率平均仅为61.6%,年轻人参保积极性不高。她建议,应通过“提低限高”政策缩小不同群体间的待遇差距,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和基金征缴率,合理降低参保门槛以吸引更多灵活就业者和年轻人参保。

  浙江大学教授张翔作了题为“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筹资补助制度研究”的报告。他指出,浙江省针对被征地农民推出的一次性筹资补助政策虽然短期内提高了参保待遇,但长期来看却加剧了城乡居保个人账户的收支缺口,且由于补贴不可继承,导致不同寿命参保者的实际待遇差距扩大。现行城乡居保制度过分强调个人账户而忽视基础保障,放大了制度内生风险,难以适应可持续发展需求。他认为,应将一次性补贴转为专项机制,允许余额部分继承,同时通过提高基础养老金来提高城乡居保待遇,而非“补个人账户缴费”或“补个人账户缺口”。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杨俊作了题为“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制度低效运行问题研究”的报告。他指出,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虽已取得较大成就,但是其中的个人账户制度仍然存在较多问题,表现在个人账户“私有性”与基本养老保险“公有性”相互矛盾、个人账户的投资回报率长期低于工资增长率、个人账户记账额“虚高”等方面。从国际比较视角来看,智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在参保率低、缴费期短、养老金水平低等问题;瑞典名义个人账户制度在待遇支付方面面临巨大压力,甚至出现了养老金负增长的情况。基于这些经验教训,他认为,我国应全面改革统账结合制度,增强制度的互助共济性,着力解决职工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问题,推动制度向普惠性与公平性方向发展。

发言人(左至右:胡继晔、张熠、王绪瑾、郅玉玲、廖艺谋、龙朝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作了题为“银发经济背景下的养老金融”的报告。他指出,面对我国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养老金融已成为国家战略重点。然而,目前我国个人养老金资产占GDP的比重远低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他认为,在未来养老金融的发展中,应以数字化和智能化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发展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加强对养老产业的金融支持,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重点研究不同群体的养老金融需求特征,推动养老金融产品创新。此外,要加强产学研结合,深入开展国民养老需求调研,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金融发展道路,最终化老龄化之“危”为金融理论创新之“机”。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张熠作了题为“多层次养老金体系中替代率分布结构研究”的报告。他指出,基于OECD模型及国内多项微观调查数据的测算结果显示,中国养老金总体(退休前收入)替代率水平较高,且按照净养老金财富计算已显著超出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然而,研究发现当前养老金平均替代率存在失真现象,主要原因包括缴费遵从度较低、工资税费负担较重、工资年龄分布异常、收入分布偏离正态分布、平均工资统计有偏等。针对这些问题,他提出,政策优化需着重重构多支柱平衡体系,通过实施“转记国债改革”剥离基本养老金的私有化非核心功能,借助国债机制增强制度弹性,从而构建兼具公平性与可持续性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王绪瑾作了题为“建立一个公平高效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报告。他指出,从2022年开始实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度发展过程中,需要妥善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鉴于当前我国正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要重点注意制度的广泛参与性和可持续性。他建议,我国应着力构建国民机会均等、运行高效的个人养老金制度,通过设定个人购买总额度,扩大个人养老金的保障范围和规模,既增强个人养老金的公平性,又减轻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同时也能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

  浙江农林大学教授郅玉玲作了题为“城郊拆迁补偿家庭养老研究——基于杭州的调研”的报告。她指出,城市化进程中的城郊拆迁对家庭养老模式产生了深刻影响。基于对杭州C社区的长期跟踪后发现,拆迁后社区成员的养老经济来源主要包括征地补偿金、房屋出租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和社会保障等,家庭代际关系逐渐向独立、和谐、平等的方向转变。针对这些变化,她建议构建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社会服务型、非营利组织运作型、邻里互助型和志愿参与型等模式。此外,应重点关注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从性别视角加强对老年人的保护,通过建立健全培训和激励机制,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从而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广西师范大学教授肖富群(由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生廖艺谋代为宣读)作了题为“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调查发现与政策回应”的报告。他指出,随着独生子女父母逐渐成为老龄化社会的主体,其养老困境因家庭结构单一化、代际支持弱化及社会化养老不足而日益凸显。基于全国五城1296个深度访谈个案的研究发现,独生子女父母选择社会化养老和独立养老的比例显著高于非独生子女父母。虽然独生子女父母的经济自足性较强,但代际情感支持不足、居住安排独立性高等因素加剧了其精神养老的脆弱性。他认为,未来破解这一困境需从社会经济文化宏观支持和创新养老政策机制两方面协同推进。

  湘潭大学教授龙朝阳作了题为“养老金个人账户给付方式改革”的报告。他指出,当前个人账户基金积累规模巨大,按现行利率与待遇支付方式计算,个人账户兜底支付负担较重,参数改革面临重重困难。他认为,个人账户改革应回归社会保障互助共济、共建共享的制度初衷,通过实施给付方式的结构性调整,一定程度上实现“余命互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需要理顺政府与个人的权责关系、参保人及其继承者的责任关系,通过建立养老金给付选择机制和引导机制,保障职工的养老金权益与获得感,激发职工及其继承人参与长寿保障的责任意识,节约财政资金,同时也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社会保险法》中关于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的条款。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王杰秀和学会养老服务分会会长、中央党校教授青连斌主持了下午的会议。

王杰秀、青连斌主持下午会议

发言人(左至右:李连友、杨翠迎、周凤华、曹艳春、叶怡君、朱震宇)

  湖南大学教授李连友作了题为“县域养老服务联合体何以破解农村养老‘碎片化’困境”的报告。他指出,在家庭养老功能减退、土地保障功能削弱、机构养老资源匮乏的背景下,农村养老服务面临碎片化发展的困境和挑战。研究发现,作为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双牌县通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破解了这一难题。该县通过推进内部主体紧密协同、开放引入外部力量、系统整合医养资源、重构服务提质增效机制和技术赋能等举措,构建了“以县级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为龙头、乡镇级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支撑、农村基层互助养老设施为基础”的县域养老服务网络。这一整体性治理模式具有财政调度、资源统筹、主体协调等独特优势,有效促进了养老服务多元化和资源配置均等化,为破解农村养老服务碎片化问题提供了有益经验。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杨翠迎作了题为“优化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医养结合全面发展”的报告。她指出,当前我国医养结合政策已形成多样化实践模式,但在运行过程中仍面临服务割裂、成本高昂、医保支持不均衡、服务可持续性不足等问题。她强调,未来应深入理解医养结合的价值取向,选择适宜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如“1+n”医疗机构签约模式、内设医务室+签约模式以及养老机构+互联网医院模式,从而降低医养结合成本并扩大制度受益面。同时,要着力解决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管理主体不明确与协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推动医养结合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凤华作了题为“智慧养老中的‘不可能三角’:经济、技术与伦理的权衡与破局”的报告。她指出,中国老龄化现状呼唤智慧养老的发展,其具体实践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智慧养老的经济、技术和伦理维度之间的平衡。当前,在经济可行性方面,存在试点项目成本高昂和企业开发产品的盈利前景不确定等问题;在伦理方面,智慧养老设备监控功能与老年人信息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之间存在矛盾;在技术方面,智慧养老设备的适老化程度仍有待提升。这些困境共同构成了智慧养老发展的“不可能三角”。她建议,我国可通过强化“政府+社会资本”协同投入,推进“分级照护+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建设,加快适老化技术创新,完善法律监管体系等措施,破解这一困境。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曹艳春作了题为“人工智能时代智慧养老服务社会风险生成机制及分级干预研究”的报告。她指出,在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背景下,探讨人工智能时代智慧养老服务社会风险的维度框架、生成机制及干预策略具有紧迫性和重要性。研究从六大维度构建了智慧养老服务风险评估体系,包括技术安全风险、人机交互风险、心理情感风险、法规伦理风险、社会分化风险和设备闲置风险,其中技术安全风险和人机交互风险是最主要的两类风险。她建议,未来应完善智慧养老风险协同应对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探索“综合协调、协同共治、归口管理”的跨域风险协同应对体制,低风险由社区和相关人员协同应对,中风险由区县干预,严重风险由省级统筹,系统性风险则需国家层面制定政策标准。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副教授戴建兵(由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叶怡君代为宣读)作了题为“基于AHP-熵权法的智慧养老服务社会风险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研究”的报告。他指出,智慧养老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创新路径,但其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和高复杂性亦衍生出法规伦理、技术安全等多维社会风险。通过构建智慧养老服务社会风险指标体系,研究发现当前智慧养老服务面临的最大社会风险为法规伦理风险,其次为心理情感风险。他认为,未来风险防范需要系统性施策,包括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边界,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提高产品技术安全性和适老性,提供社会服务与情感关怀的综合支持,推动智慧养老服务的区域平衡发展以及建立社会效益与风险评估机制。

  华中科技大学讲师朱震宇作了题为“养老服务保障的公平与效率”的报告。他指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应着力化解老年人失能后面临的风险,并满足老年人的普遍需求。在公平性方面,养老服务应向“弱者”斜,重点保障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人的刚性需求和中低收入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效率方面,应推动服务对象从经济困难群体向非经济困难老年人扩展,服务内容从特殊刚需向一般需求扩展,实现基本养老服务的按需共享。然而,当前仍然存在基本养老服务未充分聚焦特殊群体需求、专业性居家养老服务缺失、普惠养老服务向高收入老人倾斜等问题。他建议,未来应优化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将部分低收入老人保障项目转化为现金保障,推动专业护理服务向居家延伸,发展家庭护理床位,优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推行公建民营模式以促进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

会议发言人(左至右:张继元、余澍、高春兰)

  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张继元作了题为“中国社会化成年监护的制度基础与体系建构”的报告。他指出,我国成年监护制度亟待突破“重失能,轻失智”的传统框架。在制度层面,《民法典》奠定了法律基础,上海等地正推进政策精细化;在实践层面,已形成赋权、监护、监督三位一体的初步体系,并以“橄榄型”结构覆盖了不同支付能力群体。然而当前仍存在监督机制滞后、业务边界模糊、资金渠道缺失等问题。他建议,应细化社会监护实施细则以明晰权责,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破解监管真空,设立枢纽型社会监护服务中心统筹资源,制定社会组织准入标准培育专业力量,探索“法律+金融+社工”跨界模式,构建财政补贴、保险介入、慈善补充的多元资金渠道。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张思锋(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副教授余澍代为宣读)作了题为“老龄化呼唤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于失能老人的照护需要与支付能力”的报告。他指出,我国失能老人数量庞大,但失能照护服务发展尚不充分,调研数据分析表明,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的支付能力不足是制约照护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他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给付能够有效提高失能老人的支付能力,并能将需要转化为需求,从而推动社会照护服务发展。为此,应尽快完成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计,逐步实现失能老人全覆盖,同时允许各地在统一框架的基础上探索差异化的补充性政策,从根本上提升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支付能力。

  吉林外国语大学教授高春兰作了题为“长期护理服务准市场运行机制研究——基于中日韩的比较”的报告。她指出,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行遵循“准市场逻辑”,其理论基础之一是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强调由多元供给主体共同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根据格兰德提出的准市场运行的条件,结合平岗公一的护理保险服务分类法,中、日、韩三国的护理保险服务类型均属于“利用者补助型”,其“准市场”特征体现在服务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服务供给主体间的竞争性、服务对象的选择权、服务市场中的政府规制等。她认为,结合“准市场”理论与中、日、韩三国长期护理保险实践经验,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应增强竞争机制,科学制定护理服务价格,合理控制护理服务需求,进而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社会发展趋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从宏观制度设计与微观政策实施两个层面协同推进。为此,应着力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系统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大力开展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建设。同时,要重点关注特殊群体的养老需求,通过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构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等创新实践,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专家强调,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需要统筹兼顾公平性与效率、城乡统筹与区域协调等多重目标,在制度设计、筹资模式和服务供给等方面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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