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2026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之公益慈善专题论坛在北京国二招宾馆举行。来自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民政职业大学、贵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石油大学、山西医科大学等高校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的15位专家学者围绕中国式慈善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发表了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展开热烈讨论。武汉大学教授张奇林和北京大学副教授金锦萍先后主持主题发言和主题研讨环节。
张奇林、金锦萍主持会议
主题发言(左至右:谢琼、朱楠、刘佑平、杨思斌)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谢琼在题为“迈向共同富裕进程中的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报告中指出,慈善事业通过缩小贫富差距和增进社会团结两种功能促进共同富裕,其价值理性应得到更多重视。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满足标准:回应社会需求、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推进行业自身健康有序。针对当前政社关系尚未理顺、慈善组织公信力不足等问题,她强调需通过畅通参与渠道、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社区慈善及运用数智技术,在规范中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西北工业大学教授朱楠在题为“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实现困境与优化路径”的报告中表示第三次分配回应了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针对当前存在的认知偏差、慈善意识薄弱、组织运行失衡、公信力不足及制度政策滞后等现实困境,应构建传统慈善与现代公益相融合的价值体系,拓展主体参与并加强能力建设,健全立法激励与监督保障体系,推动第三次分配在规范中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秘书长刘佑平在题为“中国慈善文化探源之一:司马迁论慈善与财富的关系”的报告中指出,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深刻揭示了财富与仁义的辩证关系,通过对范蠡“三致千金再分散贫交”和子贡以财富助孔子扬名天下的史实,展现了“富好行其德”的慈善逻辑。当代慈善事业需从文化、财富、组织与生产四个层面推进现代化再造,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构建根植于中华文明、适应现代制度的中国慈善理论体系。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杨思斌在题为“社区慈善法治化建设的核心要义与主要路径”的报告中表示社区慈善法治化的核心是制度法治化、运行法治化、赋能与监督法治化的统一。当前我国社区慈善法治化面临法规政策不健全、多元主体权责不清、赋能与监管失衡、专业人才法治素养不足等困境。应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厘清各方权责,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机制;均衡赋能与监管;提升队伍法治素养与专业能力,以法治化推动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
主题发言(左至右:彭建梅、周俊、赵文聘、赵晓芳)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助理彭建梅在题为“社区慈善内生动力机制的构建观察”的报告中,基于深圳花果山社区与娄底街心社区的对比得出,社区慈善内生动力的起点在于需求的精准识别与民主化定义,将个体诉求转化为公共需求。内生动力需构建从需求转化为项目、再转化为集体行动的可持续路径。长效机制最终依赖于信任、认同与规则的三位一体建设,以专业化和组织化推动社区慈善从碎片化走向系统化,夯实基层治理的共同体基础。
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周俊在题为“藏善于民: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筑基之道”的报告中指出,“藏善于民”的核心在于培育民众的慈心、激发善意、提高善能,使慈善扎根社会,从个人善举升华为社会善治。这一理念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根基,有助于固守慈善的社会性、自愿性与公益性本色,传承传统慈善文化并融入现代慈善精神。针对当前公众参与不足、公信力不强等挑战,应重塑政府与慈善的协同关系,完善参与激励机制,提升公众行善能力。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赵文聘在题为“公益慈善数字化中的共同在场与共识生产”的报告中指出,数字化导致慈善主体、过程与结果出现“缺场交往”特征。技术本身具有促进“在场”的功能,可通过数字化参与、过程记录和结果汇聚重建在场信任。公益慈善数字化需推动共同在场,实现数据汇聚共享、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高效协同,以数字化驱动治理方式变革,构建公益数据资源库和公信力平台,在共同规则与集体行动中生产共识。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赵晓芳在题为“从‘第三次分配’到‘全域协同’:中国慈善事业的功能重构与机制创新”的报告中指出,慈善事业应超越作为“第三次分配载体”的范畴性定位,转向连接市场效率、政府公平与社会公正的协同性社会基础设施。慈善在初次分配中发挥构建性协同机制进行纠偏补位,在再分配中通过调适性协同机制实现服务调优与政策探路,在第三次分配中以内生性协同机制深化价值引领。
主题发言(左至右:栗燕杰、高圆圆、祝毅、张继元、王海漪)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栗燕杰在题为“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构建探究”的报告中指出,当前慈善法治面临体系性不足、促进与规范失衡等挑战,基金会数量首现负增长折射行业活力下滑。他提出“法治轨道三论”,强调应高举促进优先,优化税收激励、推进政务改革,同时推行精准监管、降低合规成本,在尊重慈善规律与强化体系性中实现从严管向善治的转型。
贵州大学教授高圆圆在题为“中国特色社区慈善机制创新:从探索到规模化”的报告中指出,我国社区慈善已进入规模化拓展阶段,但仍面临认知狭窄、资源整合度不高、动员机制匮乏三大挑战。应深化价值认知,聚焦凝聚社区与服务民生;遵循立足社区、聚焦需求、培育内生动力的运行规律;建立法律保障与数字赋能的系统支持体系;构建政社协同、信息共享的协调机制,推动社区慈善从碎片化走向系统化,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夯实根基。
西安石油大学副教授祝毅在题为“中国特色慈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的报告中指出,慈善实现形式创新本质上是慈善资源供给端与需求端在特定条件下的精准高效匹配过程。基于多案例比较分析,提出我国慈善发展正经历从物质救急到发展赋能、从边缘补充迈向主流路径、从线下参与到数智化三重转型,未来应当进一步通过企业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深耕社区慈善以及推动个人慈善生活化等途径繁荣中国特色慈善生态。
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张继元在题为“我国成年监护服务中公益慈善的角色定位与实践路径”的报告中指出,2015年以来我国成年监护服务快速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在监护服务中的角色日益凸显。他梳理了社会组织担任监护人、慈善信托设立、基金会履行监督职能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并强调公益慈善力量应在法定监护、意定监护等领域发挥补位与协同作用,推动构建“人财分离”监督机制与多元化监护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山西医科大学讲师王海漪在题为“平台何以致险?——慈善医疗数字平台的多重角色、风险生成与规范治理”的报告中指出,数字平台在慈善医疗中扮演竞争者、基础设施、资源编排者、情感发动机和风险扩散者等多重角色,风险在求助、传播、救助链条中逐层积累并系统放大,导致“一管就死、不管就乱”的治理困境。她强调,现有监管难以应对平台嵌入社交媒体的复杂性,风险根源在于平台角色的多重性与系统性叠加。
北京大学副教授金锦萍在题为“慈善的公共性内涵与规范意义探析”的报告中指出,当前慈善研究存在概念混用问题,需厘清“慈善”在学术意义上的边界。她强调,法律上的慈善应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和受益人不特定性。若将所有善行纳入慈善法调整,将导致研究对象失焦、理论根基不稳。她以个人大病求助平台为例,指出其本质是特定受益人的众筹行为,应由社会保障体系托底,平台规制需另寻法律路径,而非简单套用慈善法。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