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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课题讨论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26-04-01 来源:秘书处 浏览:82次

会议现场

2026年3月31日,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课题讨论会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湘潭大学、山西医科大学的十余位研究养老金、养老服务、医疗保障、老年监护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郑功成会长主持会议。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杨俊围绕“三大群体养老保险制度”作了报告。他指出,我国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城乡居民三大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着不同发展历程,通过对各制度参保覆盖、基金筹资与养老金待遇水平等方面进行梳理与实证分析,可以明晰三大群体间的待遇差距及其形成机制。在此基础上,研究还揭示了不同制度在缴费率、缴费基数、财政补贴分配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报告还提出了构建基本养老金与企业年金双层架构等政策建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琬围绕“老年医疗保障”作了报告。她指出,当前我国的老年医疗保障主要依附于普惠型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医保制度的全覆盖确保了大多数老年人“病有所医”的基本权利。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医疗需求升级的背景下,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在筹资与待遇给付,以及与老年群体密切相关的门诊慢性病管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大病救助等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她表示,未来需要不断优化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建立更公平、更具可持续性、更高质量的老年医疗保障制度。

四川大学教授张浩淼围绕“老年人社会救助”作了报告。她指出,我国已初步构建起以兜底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关爱服务为延伸的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近年来,中央持续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救助帮扶政策,各地政府也开展多项老年救助服务实践。尽管如此,老年人救助制度仍未形成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的合力。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背景下,需要特别关注特困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监护缺失老年人等特殊老年群体的需要,从“保基本”向“保基本、防风险、强服务、优衔接”转型,推动老年人社会救助政策有效回应困难老年人的多重需要。

湘潭大学讲师范世明围绕“养老服务”作了报告。他指出,养老服务与养老金是老年保障体系的两大核心支柱,二者对老年保障工作同等重要。通过对我国养老服务政策的演进脉络与框架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养老服务保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养老服务立法滞后、农村养老服务保障不足、失智老人专门政策缺失等。他表示,“十五五”期间需要加大养老服务政策改革力度,确立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的新理念,深化制度整合与协同,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快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张继元围绕“老年人监护”作了报告。他指出,随着独居、空巢和失能失智老年人规模的扩大,老年人监护需求已从个案问题转变为普遍性、长期性的制度性需求,为此,亟需厘清老年人监护缺失的具体情况。然而,我国老年人监护仍然存在社会化监护服务能力不足、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等明显短板。未来,应将老年人监护服务系统纳入老龄化治理整体布局,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化老年意定监护体系,针对中高收入老年群体与低收入老年群体分别设计适配的服务模式,推动老年意定监护制度与民政相关政策有效衔接。

昆明理工大学教授冯朝睿围绕“民族地区养老问题”作了报告。她指出,受经济发展水平、地理区位以及传统养老文化影响,民族地区人口发展特征与养老偏好与其他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当前,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和邻里互助的模式养老,当地居民对机构养老的接受程度不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在当地推广难度较大。为此,她建议结合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差异化养老服务,探索适配民族文化的养老模式,从而推动民族地区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我会副会长席恒教授等和与会者围绕会议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与会者一致认为,“十五五”时期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的关键阶段,面对人口结构变革的严峻形势,各方更要凝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为此,要持续优化养老保障制度设计,统筹调配各类资源,结合实际情况精准施策,加快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我国养老保障事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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