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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23 浏览:248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务院扶贫办网站(www.cpad.gov.cn)查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邮编:100028,电话:010-84153892,电子邮箱:(xinxigongkai@cpad.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等有关要求,着力加大我办重点工作领域和群众关注信息的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在公开中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共主动公开信息187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16条,占62.03%;统计信息类4条,占2.14%;项目管理类信息8条,占4.28%;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占比6.42%;国际合作类信息17条,占比9.09%;社会扶贫类信息6条,占比3.21%;其他类信息24条,占12.83%。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也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保障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办成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办各司(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发布和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并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扶贫舆情回应机制,及时启动联动处置机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提高脱贫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升我办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重点信息。一是做好我办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度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及时公开。二是对社会关注热点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对社会热议的“马山县扶贫款”和四川凉山“最悲伤作文”焦点热点信息,我办多次督查,及时在新闻发布会上专门表态回应。开通“12317”扶贫资金管理监督热线等情况向社会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做好政策类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第一年,也是精准扶贫的启动之年,贫困识别建档立卡全面完成,干部驻村帮扶基本覆盖所有贫困村,对于此类涉及公众利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信息做到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充分利用有效载体,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一是利用传统载体电子信息屏、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为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2015年结合我办门户网站改版,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开通主任信箱和网上调查栏目,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完善网站的交互性。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水平。完善网上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网站紧紧围绕扶贫开发重点工作任务开设热点专题专栏4个,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增强了宣传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大新闻发布力度。2015年共举办3场新闻发布会,召开7次媒体座谈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问题,通报有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四是持续开通12317监督举报电话。2015年我办日均接通电话30个,接通率在91%左右。来电人员中农村群众占90%以上,专项扶贫投诉约占2.1%。近一年来,我办加强管理,不断摸索总结经验,重点跟踪举报事件的处理反馈,受到各方面的好评。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2016年国务院扶贫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

(二)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政务微博平台。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三)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骨干培训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改进和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的运行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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